楊律師發文表示,律師林智群認為「抵銷是形成權,一旦向對方表達,就產生抵銷效力」,但網紅陳沂則認為「應該做的是上法院得到確定判決,再來抵銷,在沒有得到確定判決前,該繳的管理費還是要繳」。

那到底四方誰對誰錯?楊律師表示,若先從「民法」的角度來看,當隋棠向管委會主張抵銷時,抵銷是直接造成權利得喪變更的「形成權」,必定是有二人互相有債權才能抵銷,因為只要向對方主張抵銷即可,不用對方再配合做任何事,所以單從民法的角度來看,隋棠及林智群律師是對的。

另外,改從「民事訴訟法」的角度來看,如果隋棠向法院起訴請求抵銷「管委會的25000管理費債權」,法官會很生氣稱「抵銷權是形成權,妳開口主張抵銷的那一秒,債權就抵銷了,根本沒必要上法院打官司啊」,根本不會開庭,從這個角度來看,林智群律師是對的。

但大家會好奇,「就算民法上,隋棠只要一句就能抵銷,但對方不認同這種法律見解啊,當雙方各說各話,各有不同法律解讀時,仍有糾紛,仍須法院判決啊?」當隋棠主張抵銷後,仍可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債權不存在,這個判決將有助於解決隋棠和管委會的糾紛,所以有權利保護必要,法院就會開庭審判,從這個角度來看,陳沂是對的。

但從這個角度來看,林智群律師也是對的,因為隋棠在主張抵銷的那一秒,管理費債權就消滅了,多年後,判決確定後,才能解決紛爭。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,陳沂和林智群律師都是對的。

楊律師直言,他是站在隋棠這邊的,因為自己也碰過同樣情況,他表示「若我是隋棠的律師,我會要她繼續拒付管理費、繼續主張抵銷、但也開始搬家、開始賣屋。就算真要告,搬家且賣屋後可以慢慢告。這是下下策,但也是上上策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