吹哨者表示她沒有告黃子佼,檢察官當時有問她要不要告黃子佼,如果要告,會被提問更多、更細節的問題,「那些影片中的女孩年紀應該比我小很多,相信他們的父母也不願孩子們這樣來回地檢署,並且重複回憶那些痛苦的過去」。她呼籲大家不要檢討受害的女孩子們為什麼要和解,黃子佼最後是否被判刑,並不是這些女孩子該承擔的責任,她們能站出來,已經是很大很大的勇氣了。

有網友表示受害者和解後拿賠償金很合理,女孩子被傷害後,受傷的心靈無法工作,但生活要錢,看心理醫生要錢,要不要拿錢被害者有選擇權。吹哨者也支持此一論點,她表示黃子佼方面來談和解時,有說要賠償她,但她連價錢都不問,就是不想拿他的錢,她說自己以「網紅」這樣敏感的身份曝光這件事,已經被說蹭流量想紅,她不敢想像拿賠償金會被罵成什麼樣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