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ewJeans控訴ADOR沒有盡到保護藝人的義務,寄出存證信函,要求讓前老闆閔熙珍回來等6大訴求,但ADOR沒有正面回應。NewJeans認為ADOR違反合約,去年11月緊急召開記者會,Minji表示:「NewJeans與ADOR的專屬合約從29日凌晨開始解除。」Haerin提到「我們不是違約,盡全力在活動上,我覺得完全沒有付違約金的理由,反而是現在的ADOR和HYBE違反合約,責任在ADOR和HYBE身上」。

ADOR去年12月3日向首爾中央地院提出合約有效訴訟,今年1月13日再申請假處分,5名成員在法院審理結果出來之前禁止簽訂廣告契約。但NewJeans的父母控訴ADOR說謊,不只是廣告,連音樂活動都受到限制,還在開設的「NJZ PR」IG帳號上傳2篇長文控訴,「ADOR擴大了假處分的申請宗旨,不僅是廣告,NJZ的作詞、作曲、演奏、演唱等所有音樂活動及其他附帶活動全都要求禁止」。

對於NewJeans指ADOR打破信賴關係,無法繼續合作下去。ADOR表示NewJeans提出的解約理由沒有實證,也跟合約內容無關,「專屬合約的重要義務是提供演藝活動機會、結算收益,ADOR都有好好履行,每個人各支付了50億韓元(約1.2億元台幣)的結算金」,不忘強調NewJeans的合約到2029年7月31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