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庭中心/台北報導】憲法法庭針對37名死囚提出的死刑釋憲案,做出「有條件合憲」的判決,裁定刑法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,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,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憲。對此,《壹蘋新聞網》舉辦線上民調,詢問讀者,「憲法法庭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,你是否認同?」投票結果至23日出爐,有91.1%網友表示「不認同」,並認為這樣的判決「形同廢死」。
《壹蘋新聞網》進行線上民調,「憲法法庭判決死刑『有條件合憲』,你認同嗎?」,民調進行至9月23日15:00截止。總投票人數為3180人,結果顯示,「不認同」憲法法庭判決,並認為此舉「形同廢死」的網友高達91.1%,票數為2899票;「認同」憲法法庭判決,且傾向「人權為上」的網友,比例僅有7.4%,票數為237票;而對於憲法法庭判決結果、傾向「沒毅見」的票數則為44票,比例約占1.3%。